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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实施办法(修订)

  • 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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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学院委〔2019〕88号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实施办法(修订)》经2019年第25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实施办法(修订)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以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是指在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实行以推优计划、推优答辩、推优公示、推优票决、推优谈话、推优总结等六个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法。

“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生处党总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切实贯彻落实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

二、主要步骤

(一)推优计划

1.加强对大学新生的教育引导

坚持从新生入学抓起,做到思想上早启发、政治上早引导、理论上早普及,推动大学新生知党爱党,坚定跟党走。

上好新生入学“第一课”,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高年级党员现身说法等方式,面向新生深入开展党章、党的历史、基本理论形势任务教育,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组织大学新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新生,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充分运用“掌上e党建”、“学习强国”等党建APP,推动“共产党员”等微信公众号进班级、进宿舍、进手机终端,注重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新生接受党的熏陶,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入党申请

(1)入党申请人向基层学生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自传。

(2)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派人在一个月内与其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并做好相应的谈话记录。

(3)党支部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后登记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相关党组织应及时完善“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本阶段人员类别应显示为:入党申请人。

3.群团推优或党员推荐

在党支部指导下,28岁以下的学生以团支部为单位,28岁以上的学生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的入党申请人中,民主投票选出优秀分子,将结果报所在党支部。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对经过“群团推优或党员推荐”程序的申请人进行研究,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3)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薄》。

(4)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即每3个月)应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思想汇报。

(5)相关党组织应及时完善“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本阶段人员类别应显示为:入党积极分子。

5.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坚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做实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思想入党。

建立完善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基层党支部三级培养体系,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学习交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围绕“为什么入党”“入党条件是什么”等开展交流讨论,树牢理想信念,杜绝功利思想。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有关活动,也可为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或提供志愿服务平台,使其接受培养锻炼,增强组织观念。

对入校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强化重点跟踪、接续培养。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强化思想引导、培养教育,切实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深化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处党总支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6.列为发展对象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且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完善座谈记录等相关表格。

(2)党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并在确定发展对象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4)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5)发展对象参加党校的教育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6)相关党组织应及时完善“12371党建信息平台”信息,本阶段人员类别应显示为:发展对象。

7.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优选发展对象,并结合实际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

加强理论培训,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史、党纪党规等,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发展对象,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接受教育、锤炼党性。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其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动机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纯正入党动机,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8.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薄》。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9.制定发展计划

(1)相关党组织按照学校党员发展计划制定本组织的党员发展计划,做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格局,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发展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防止临毕业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现象,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相关党组织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确保发展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近两个学期考试(查)科目一次性通过,无补考现象;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在班级前50%;至少获1次包括校级、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颁发的重要奖项。高年级(大三、大四、研究生)学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硕士学位的有关要求。

(3)相关党组织应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本学期发展党员计划,报学校党委。

(二)推优答辩

1.在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相关党组织要适时召开推优答辩会。

2.答辩评委一般由支部委员、辅导员、党员代表等组成,人数应不少于5人。答辩现场应邀请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人等师生代表不少于30人。

3.答辩要公开公正、主题鲜明,通过答辩了解学生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立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增强学生入党的神圣感和荣誉感,增加基层组织发展党员的透明度。

答辩基本程序:

1.个人陈述

发展对象进行5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个人的优缺点、入党动机等。

2.现场提问

答辩对象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接受评委提问,公开答辩。

3.现场评议

(1)答辩现场,评委根据答辩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党员发展推优答辩评审。

(2)答辩结束后,评委对答辩情况进行汇总、讨论,确定答辩是否合格,整理形成党员发展推优答辩情况报告。

(3)党支部根据答辩报告完善党员发展推优答辩记录。

答辩不合格者暂不考虑发展。

(三)推优公示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后,对发展对象的答辩情况和拟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师生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透明度。

2.党支部在公示无异议后,完善综合考察材料,并报学校党委预审,经学校党委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3.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四)推优票决

1.经学校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及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

(7)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总数一般不超过8人。

3.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推优谈话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相关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一对一谈话。

谈话前,谈话人要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询问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表明被谈话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并向学校党委汇报。

(六)推优总结

1.每学期末相关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本学期的推优入党工作,提炼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学期总结交学校组织部备案。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

坚持把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作为发展党员重要环节,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抓实。加强理论和实践教育,强化入党宣誓等仪式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对入校时从外单位转来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预备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教育引导他们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宗旨意识,提高能力素质。入党介绍人及党支部要督促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参加党的活动和工作,对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每个环节要从严把关,使推优入党过程更加规范、民主、科学。学校党委将强化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追究责任。

本实施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前印发的相关大学生“推优入党六步工作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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